把向公司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簽的內容po上來分享,(因為自己在網路上找遍了怎麼也找不到!)
主旨:為職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□年,詳如說明,呈請 鈞長核示。
說明:
一、職於民國□年□月□日至本會任職至今已滿□年□個月,期間深獲長官提攜及同仁照顧,受益良多。
二、鑑於職幼兒僅□歲□個月大,目前委由家母照顧,然因近日…………,家母已無相當體力再代職照顧幼兒。
三、職思慮良久,擬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第一項之相關規定(如附件一),「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,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,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,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,但不得逾二年。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,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,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」,擬自□年□月□日至□年□月□日止,申請育嬰留職停薪□年。
擬辦:奉 鈞長核准後,請 秘書處惠予協辦後續事宜。
以上,有需要的人歡迎自行取用!
申請延長的如下:
主旨:為職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延長,詳如說明,呈請 鈞長核示。
說明:
一、職於民國□年□月□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半年,將於□年□月□日到期。
二、鑑於職幼兒目前僅□歲□個月大,目前尚無家人可代職照顧幼兒,經思慮良久,擬再行申請延緩到職。
三、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第一項之相關規定,「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,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,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,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,但不得逾二年,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,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,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」。
四、職擬依前揭相關規定,自□年□月□日至□年□月□日止,再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□月□個月。
擬辦:奉 鈞長核准後,請 秘書處惠予協辦後續事宜。
- Jun 17 Wed 2009 14:47
申請育嬰留職停薪-簽呈內容&申請延長簽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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